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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
郑语樱已到京城,一路上从广府开车去的,因为换了好几个身份不方便坐飞机,车也换了好多辆,一路到京城郊外,距离进城还有几十公里,她先停下来。
从车内的冰箱拿出一个针筒和药水,忍着疼痛把药水注射入手臂,血管都因此而凸起,好像有一条小蛇爬上手臂那样。把针筒和药剂的空瓶子丢到外面,郑语樱满身大汗地靠在座椅的靠背,好一会凸起的血管才回复原状,又从冰箱拿出一根密封的试管,把里面艳红色药水喝下去。
都是急速疗伤,和缓解强化药剂的药。
就这样再过去半个小时,郑语樱的呼吸平缓了好多,慢慢恢复精神:“真厉害,差点走不了。”
她说的就是莫忘太厉害,那个晚上郑语樱用了强化的药剂和莫忘打起来,一开始势均力敌,到最后她的优势越来越弱,只有挨打的份,眼看就要被莫忘杀了在古墓前面。要不是最后拼着死亡的危险用那种高科技的特制手枪和莫忘硬碰,终于打中他一枪,也逃不掉而来了京城。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郑语樱开车继续去京城市区,他知道莫忘还追赶在他后面,这两天她一直在有计划地逃亡,莫忘中枪缓过来后,不要命地追杀郑语樱。
双方一前一后,都走了好几千里。
进入市区,郑语樱没有找酒店休息,她先到了叶家的别墅,用之前互相留的联系方式拨通叶明月电话号码,又把自己变回郑语樱的身体。
郑语樱是叶明月救命恩人,收到电话想都不用想就出门,坐上她的车。
“郑医生,你怎么又回来了京城。最近我爸都把我关在家里,没有他的命令不能出来,我说是你来找我,才可以出来走走,外面的感觉真好。”叶明月张开双手。
因为伤的地方是额头,做手术一定会留下疤痕,剃光头发,叶明月戴上一顶帽子既掩饰了光头,又遮挡伤疤,女人都是爱美的谁也不例外。
上次被狼王绑架,把叶建白吓惨,还好女儿被秦淮救回来,而且失忆忘记秦淮,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其实在家休养还挺好的,你的伤还没完全好,不适宜过多地在外面走动。”郑语樱笑道。
“才不要呢,我就是想出去走走。还有就是郑医生你和爸都说了,我失去一个记忆,好像没有恢复的可能,我就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这种感觉好奇怪,经常从我脑海里出现。”叶明月又说道。
因为她以前太爱秦淮,就算被药水抹去记忆,对秦淮深刻的的印象多多少少都会一点点残留,是以让她觉得自己缺少了什么。而当初的罗源对秦淮没有那样深的记忆,他的脑海里只有空白的一片,不像叶明月想的那么多。
“那就不要胡思乱想,想去什么地方?我都带你去。”郑语樱笑道。
“我想……去长城走走,现在不下雪,气温适合,还可以去吹吹风。”叶明月说道。
“都没问题。”郑语樱答应道。
两人开车到了长城,叶明月不是第一次来,她带郑语樱走,又做郑语樱的向导,玩得也还开心。
好多天没出过门,呼吸一下来自长城的空气,感觉还是很不错。
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郑语樱说道:“明月,我有一件事对不起你。”
叶明月停下,好好奇地问:“郑医生为什么要这样说?”
好一会,郑语樱又笑了笑:“我就随便说说,你的病我没能治好,是我对不起你的地方。”
叶明月笑道:“原来郑医生担心这个,也没什么好担心的,至少我还活着是不是?失去了的记忆也没什么大不了,以后会慢慢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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