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想有追开此文的人一上到来,定必会吓一跳:一夜之间多了三十几篇文,而且还完结了。《春秋》,由最初计划的50回,扩展到100回,到如今的一百四十回,终于,都完了。之所以一口气post出来,是因为我意识到几个事实。
其一,这是一部活在我心中而永远不会走红的小说。所以,我委实没必要扣留这篇文,好似每天啃一片麵包般,极规律地发文赚票。我的目的不过是要将所有事记下来——一些遗憾,一些我应该记得而我可能会忘记的事,又或者不过是想做一件自觉伟大的事。将两年的生活,那七百多个日子,化成四十一万字记下来。
里面的事有几分是真,有几分是假,大概只有某几个人能分得清楚。不,有时连我自己也分不清。为何那真实的日子现在看来,变成如梦一般美好?为什么那些曾经觉得很难受的事,现在想起来,嘴角却掛着微笑?为什么那些曾经觉得微不足道的事,现下一闭上眼,便觉栩栩如生,彷彿时间过得愈久,那些细节反而日见清晰?
没人比我更清楚,这部小说不会红,但是,它或者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对我有最大影响力的一部作品。稚嫩,没有什么规划,想到什么就写,穿插其中的时事与文学都是随手拈来。那些是我的愤怒,我的无奈,我那极端的无能之下所催生出来的嘲讽。自以为高深,实则浅陋的思想,不知十年后重新翻开,我会羞得不敢看,还是无地自容?抑或,我已分不清笑与哭?
其二,上了大学,我想努力读一番。为免让自己分心,乾脆破釜沉舟,把这篇文都post出来,以后就不必再有任何牵掛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会永久不再创作。只是暂时休栏,五月中就完se,到时拾起笔来。下一次送上的,毫无悬念是陈心与戴志的故事。
啊,既然提到这两个人,就稍微说几句。有看完全篇《春秋》的人,应该不难猜到他俩的故事会偏向虐心。不,我不想用虐心这个词,我不想故意去虐。只是,我所构思的故事、新人物之间,都有很大的衝突,与《春秋》那种带有怀念与人情味的感觉不同。他们的故事更为真实,亦更冷酷,在笔调上我会尽量做到冷。
大概在《春秋》写到一半时,就在构思戴志的故事。在整部小说中,很多人喜欢林春的纤细与善感,亦有人喜欢陈秋的大胆明快,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戴志。
戴志,戴志伟,从他那近乎可笑的花名,可知我本身并无在他身上花太多心血。基本上他的出场只是为了让林春和陈秋有一个「同学」——正常学生身边多少有一两个朋友。为了令故事更真实,我安插了戴志这个角色。他没什么作用,最初出场都是搞搞气氛,说些浑笑话而已。
及后,不知由何时开始,戴志成为一个智者级人物。我知道我这样说未免自大,我只想说:在《春秋》这部小说里,基本上没有哪个人物不是智者,只是他们的智慧用于不同范畴。林春是学术上的智者,陈秋长于攻略与佔有,王秀明的个性未算出眾,但基本上是保护者的角色,李旭不算智者,但他的毅力与心意是一眾要角之中最出眾的,戴志,当然长于处世。
戴志可说是本作中最完美的角色——在我看来。他滑头,每次为林春转危为机,他善于观眉察色,助陈秋与林春和好,甚至懂得利用叶芝(在比较前的回数,不知大家还记得吗)。在应当装傻的时候就耍白痴,融入不同的圈子里,就连陈心这个较他年长的人,也显然被他把弄,尽管戴志一直对陈心尊敬有加,称他为心哥,可是他俩关係之结束,是由戴志先开口的。
我刻意将他写成这样的一个人物。戴志是一面镜子,映照出眾人的不是:林春的懦弱,陈秋的执着,王秀明的犹疑,李旭的迟钝。陈心是一个神秘的角色,在此我就不多谈了。由于我对戴志的偏爱,后来他的戏份明显多了,而且时有较长的独白。
特别是当我确定会写陈心与戴志的长篇时,更是刻意让戴志有更多发挥的机会,一方面让自己理清戴志的性格,一方面作为伏笔。我觉得将戴志写得最精彩的两回,分别是第四十多回和他们放榜前夜,戴志饮醉的那幕。我指的第四十多回,是林春跟戴志下去快餐店买外卖的那回,亦即是戴志首次显露他的智慧。老实说,关于戴志与陈心的故事,我已经动笔,并且写了十多廿回,约有四五万字。
由于故事很复杂,新人物较多,我不希望在短时间之内草率地赶完这部小说。我更希望多看几部有用的书,留待五月中完se了才再写,以免浪费戴志这个好角色。至于陈心吗?坦白说,他将会是一个极不讨喜的角色,跟他老弟陈秋一样。
陈氏兄弟都是讨厌的角色(笑)。然而,我最喜欢写讨厌的角色,因为他们往往有很多黑暗面,写起来很精彩、很好玩。就拿陈秋来说啦,真是很少看见这么讨厌的角色。要数优点吗?就是大胆、果断,但缺点一箩筐:自私、重利、扭曲的价值观、狡猾……算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至于后期的陈秋有没有稍为变好一点,就留待大家判断了。
既然论了两三个角色,就继续论下去。讲到戴志这个陪衬品,其实李旭跟王秀明同样是陪衬。他俩之所以应运而生,是基于同一个考虑:林春跟陈秋的朋友总不能只有戴志一人吧?至少得再加两人……所以,在分组做project那两回,此两人就粉墨登场。最初并没有想将他们拉在一起,然而又觉得李旭跟王秀明的个性委实很合,于是就……
李旭的原型是班上一个男同学。我的朋友应该猜到那是谁吧?班上有一个男生做事总是一板一眼的,功课很快做完,质量俱佳,但这样一本正经的他却常常讲烂笑话、做无聊事。我一直觉得这位同学挺有趣的,于是基于他的性情,建构了李旭这号人物。当然,宅男设定,以及李旭后期与王秀明的曖昧关係,跟那位同学完全无关,只是我的想像而已。而且李旭的痴心与坚毅亦有某程度上的夸张化,但我还是挺喜欢这个后知后觉的人物。
至于王秀明的原型,则是班上另一个男生。我想写一个运动型的男生,但与戴志是截然不同的类型,恰好班上有一个男生很会踢足球,皮肤白晢,于是就用了那位同学的形像去写王秀明。至于让王秀明得病……坦白说,这段情节我挣扎了很久。我写《春秋》的目的,是为了记下自己的预科生涯,而我觉得,假如我没提到那位生了病的朋友,这段记述会变得支离破碎而乏味——这意味着我要靠完全的想像,去虚构出一段无忧无虑的中学生活。
而《春秋》的故事亦会变得很肤浅:不过就是一个内向的文艺少年认识了一个外向的女装少年,并因为结识了几个好友而逐渐开阔自己的世界,最后文艺少年变得乐观,不只修补了女装少年那病态而破碎的心,更赚得到爱情。不,我不希望将自己的文字浪费于这种言情小说式的故事。
那位重要的朋友得病,相信这件事不只对我及圈内的朋友有很大影响,更对我们全班人有重大影响。我们上了一课关于生死的课堂。我们知道,原来不是人人必定有机会去考高考。我们知道自己没资格怨天尤人喊辛苦,因为我们欠世界太多。而我们向来将自己置于受害者、victis的地位,从来懂得由别人的角度出发去看这个世界。简单来说,我们不过是一群自以为是悲剧人物的肤浅学生。
因此,在一种矛盾的感情下,我还是写下王秀明得病的情节。可以说,我一切的纠结全缘于王秀明这个人物,关于这个角色的走向、未来,我想得最多。时常想:我应该写他得病吗?又想,假如有一天,那位朋友看见这篇文,看见王秀明这个角色,会否生气,会否觉得我不尊重她?但我可以说,我希望透过王秀明这个人物去传达一些重要的信息——那些我因为朋友的病,而学会的事。我希望不只是我一个能体会那种心情,所以我将之记下来了。
而有关文末,我写到王秀明透过特殊渠道参加高考,那段情节更是让我挣扎很久,以至于写成这个故事后,仍反复思量:到底我应否这样写?不只一次考虑过来个大修,斩去那段情节。因为,在现实中,那位朋友并未参加高考。我始终觉得这是一个遗憾,所以曾说过想以《春秋》这个故事修补一些现实中的遗憾,说的就是这件事。
近来,我与那位朋友通信,使我有别种想法。或者,考不上高考,不一定是一种遗憾,那也许是另一种人生、另一种生活方式。我从朋友身上看出快乐。当然,她的人生不是美满的,但我亦不觉得她目前的人生是种不幸。
前阵子,看《天与地》这套剧。在剧终时,女主角阿yan想,如果人生可以重来,如果当天她作了另一个选择,肯原谅家明,而家明并未有上天山,那他们的人生会变成怎样?在阿yan的想像中,他们很幸福:鼓佬并未有改变,踏实,与老婆幸福生活;黑仔是一个有点土气的打工仔;ronnie没有失明,定期检查眼睛;最后家明没有死去,他们到了中年仍定期出来聚会,在天台上重拾音乐之梦……
那真是太美满的人生。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结局,阿yan在雪山独坐,她脸上犹有微笑——她拋下事业与名利,去到那个家明死去的雪山,看到当日家明所看过的风景,所以她满足了。我无法说阿yan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就正如我无法说朋友没去考高考,是一种遗憾与不幸。
但最后,我还是决定不修,维持原判,让王秀明应考高考。那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始终是在写小说——创作,而不是一板一眼地记下现实生活。所以,我也玩「如果」。现实没有「如果」,但创作有。所以,我让王秀明走上这条路——这条朋友没有走上的路。
本作唯一一个女性(我指年轻的),就是叶芝。本来打算让她与林春相恋,但不希望将她写成一般耽美小说里出现的女角。耽美小说里的女角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攻或受的亲人;二,是腐女朋友;三,是破坏两位男主角恋情的大恶人,最后都做了炮灰。我对于如斯丑恶的女性形象感到极为失望,于是矢志写出一个不讨人厌的女角。
希望叶芝这个角色不会令大家讨厌。她可说是男版林春,也许跟林春太相似才不来电吧?(笑)虽然叶芝最后失恋了,但她是自行退出的,而从没有撕破面孔,其实她比林春更成熟、得体,以及洒脱。
最后就只剩下林春这个角色,我指各年轻要角之中。基本上我将我所有无聊的想法全倾注于林春身上,由他的口说出来。林春同时是一个极端懦弱的人——他的优点只在小说前半段展现出来,及后,面对陈秋的感情,林春胆怯,且多次质疑陈秋的感情,大概已经懦弱到令人讨厌的地步了吧?林春是这部书的主角,有些读者亦察觉到全部小说都是以林春的口吻叙述而成的。这是我刻意铺排的,所以对于林春的外貌没有太多描写,就算有,几乎都是由他人说出来的。
亦因为这个缘故,林春有大量独白,多到一个近于冗长的地步,可这同时令他拥有眾多人物之中,最丰厚饱满的个性。我觉得林春是我刻划得最好的一个人物——在我目前这么多创作之中。
又来谈谈我对这部小说的看法。
写这部小说的目的我已说过很多次了。我讲过:我可以断言,这是一部无可能走红的小说,而它的命运,亦只能够烟没于云云腐海之中,不会有人记得这本小说,亦不会有人将之四处转载。由头到尾,这都是一部不受欢迎的小说,这是它一早注定的命运。
流水帐式的写作、淡而无味的笔调、现实材料的堆砌、散乱的组织,以至冗长的篇幅与过多的独白与对话,它几乎没有任何流行耽美小说的特色,又怎可能会受欢迎?就连基本的h,也写得不知所云,朦朦胧胧,没有什么埋身肉搏的情节。
但是,《春秋》这部小说,可说是我的心血,是我的孩子,是我生活的一个极重要的部分。某程度上,我将自己的生命借给了《春秋》。只要有我记住它,那就够了。
我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至今也是。无论在学业上或是……总之,一提到「成就」,我就有极大的野心与好胜心。起初,我写《春秋》时,就想:以往未见过有人写一部充满香港特色的耽美小说,说不定我能够衝出台式与京式耽美的影子,开出一片天?
事实很快证明,我实在妙想天开。我没有什么才华,写不出动人的东西。不得不承认,读者实在不多,我也一度觉得很灰心。可是,我又不甘心让这部小说成坑——不是基于一个作者的良心,而是因为这部小说太重要。我不可能不写完它,我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
渐渐,《春秋》不再是实现野心与梦想的工具,更纯粹的,它只是我与朋友的秘密回忆录:现实与想像的交织。
如果有人欣赏《春秋》,我当然会高兴。但即使无人欣赏,我也不会感到失落,正因为它是我的孩子,我才知道它的好与坏。
就让这篇文章石沉大海。没有被人关注过,离别时就不会痛苦,这是一件好事。愿意被人遗忘,是一种瀟洒。
最后,还是希望有机会印一本《春秋》出来收藏。哈哈,万年受(她是我一位好朋友),我会认真计划这件事,之后搞期刊时去问问价,如果不太贵就印几本实体书吧。到时后,就送给另外两位朋友留个纪念。她们看也好,不看也好,不重要。
因为你说过,我们的青春,就是《春秋》。
仲夏夜之梦 爪与牙 攻受交换 丑小丫【重生年代】 蓝鬍子男爵的妹妹们 静物 恋爱吧!青春 爱神射错箭 唯一的羽光 一千零一个黏腻的梦 雨落的声音 女娲筵席【GB女攻H合集】 穿越-暮雨 慢性中毒 噯呦!我的美型男 玄师警案 在途(破镜重圆 H) 爱情,加满! 虚无岛 两千案簿录I-凶宅
全世界都知道高冷宫少宠妻入骨,谁都不能说宁暖一句不好,不然便是天凉王破的下场。可众人不知道的是,五年前的一场意外,宁暖被他亲手送入了监狱,家破人亡,还差点失去了自己的孩子。访谈中,宫少说人不能被眼前事物所迷惑,犯错一次便是抱憾终生的下场,我还算幸运,能够用余生来弥补。婚礼上,宫少说她的喜怒哀乐,是我余生天空的颜色。...
我娃缺爹你缺藏身之处,各取所需!放心,本王的眼光高着呢!可是赖在她床上不走还故意黑脸的男人是谁?娘子,你一定给我下蛊了!娘子,你确定有皇奶奶不做要做孙媳妇?精通医卜星相的安易穿越到古代成了农妇,算命行医卖药看风水甚至帮人下葬,迅速发家致富顺便招个花美男入赘,只是当初被那皮相迷惑了眼,什么九五之尊的面相,什么秀色可餐,这相公毒舌洁癖又腹黑,阴起人来忒狠,实在不招人待见。...
地摊小子叶开捡了块玉石,意外得到透视能力,更有个绝代妖女住进他的身体!从此生活多姿多彩,赌石?一眼看穿!美女?一眼看透!还做了美女们的保镖,大小姐,我是保镖,不是保姆,暖脚洗衣,不是我的工作吧?...
原本只是一只宅在地球上的伪娘却意外地被某个大神选中,成为了被选招的孩子。。咳咳。。好吧其实是被威逼利诱一脚踢到异界来着。神马???你是法神??怕个鸟?老子天生禁魔最不怕的就是你们这帮子魔法师。。纳尼???你是剑神??虚个蛋!须佐之男附带天锁斩月砍到你下半生不能自理!什么???刺客?还暗杀??丫丫的!!尼禄,伊卡洛斯,阿斯特雷亚,炮姐!!!不要给我留面子给我狠狠的打!!少爷我最讨厌刺客!!咳咳。。其实捏我真的只是一个好心的召唤师。。真的。。本书轻松搞笑绅士向,不喜误入。...
作者一曲惊鸿的经典小说最后一个道门弟子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我出生的时候百鬼朝宗,家族背负着诅咒,让我不堪重负,爷爷却也在我十六岁那年离奇死亡,大伯也莫名其妙的失踪了,这一切都要从那个诅咒说起...
撸狗撸猫撸串,过着美滋滋小日子的迟勋没想到竟然成了个叛逆丫头的监护人。除了脸蛋好看点,迟勋找不出第二个优点!哪想到不小心却对这个丫头动了情!迟勋媳妇,你店里的猫猫狗狗都依偎在一块取暖了,你是不是也让我抱抱?鹿绯现在是工作时间,我是宠物店值班医生,迟老板,请你保持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