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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带血的手抓饭(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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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次独自离开库尔德军事基地,算是得到了基地的默许也算是自己偷偷跑出来的。

在随同巡逻队一起外出的时候,我心血来潮的想要独自到附近的沃科·苏里小镇走走。大兵们对我的要求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但是他们表示需要跟警备部长官请示一下。我请他们尽快请示警备部长官。他们同意了,并马上通过车载电台联系起了警备部。而我就在这个期间,以方便一下为借口时候偷偷离开了巡逻队员的视线,独自一人步行来到了沃科·苏里镇。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基地的大兵们已不像我最初来到基地时那样排斥我了,更不像一开始那样过多的限制我了,有些时候他们甚至很愿意跟我聊聊天。莫里伍兹少校曾经对我说,他们这样做对我来说有可能是好事,但更有可能是坏事。我明白莫里伍兹少校话的意思。因为在阿富汗战区,独自一人外出,就意味着与死神拥抱。

可是今天,我的心情实在是太烦闷了,现在的我就像是一片飘落于汪洋大海上的枯叶,随波逐流孤苦无友……每天我都跟着基地的大兵们一起训练,现在的身体练得强壮而健康,我想尽快投入到战场上,因为对于一场不可能避免的战争,不开战就意味着战争永无结束之期。我想要战争快些结束,这样我才能尽快战死或者战胜,从而真正找回属于我自己的生活。

外情局总部至今没有给我下达任何行动命令。我不知道古里塔尔邪教武装组织现在是什么动向,我更不知道联军各方是如何部署后面的战斗的。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一无所知,我每天要做的就是跟着训练、巡逻、吃饭、睡觉,甚至翻看一下肯迪的《花花公子》,这种生活令我几欲崩溃,我仿佛失去了眼睛、耳朵,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到,有些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选择来到阿富汗是否正确。

肯迪每次看到我表现出这样一种情绪,他总是会笑着对我说:忍耐……忍耐,忍耐到一定程度您就会习惯了……您看我,都在这种环境下呆了三年多了!”我可是我知道自己真得忍耐不了了,所以今天我终于独自离开部队,跑到了这样一个陌生的,处处充满死亡危机的异国小镇。

沃科·苏里镇表面所呈现出来的是宁静和祥和。街边的小馆里会飘出阵阵手抓饭的香味,人们自由往来见面时有些会打声招呼或相视而笑,小商贩摊位上摆着水果虽然不很新鲜但却算饱满……眼前的一切很难让人想象到小镇平静外表下战争暗流在涌动,可是偶而从身边掠过的身上背着步兵枪的汉子,以及那破损的房屋,却提醒我,战争在这里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不算繁华的街道上,不知道要干些什么,也不知想干些什么。街道全是与我相貌迥异服饰不同的异族人,他们在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大多会看看我,眼神中尽是冷漠。

我有时也会看他们一眼,但却避免与他们对视。因为多年的战争生活让我的眼神中充满杀气,我不想因为眼神中的杀气而让他们看出我本没有的不友好。小镇居住的多是尚武剽悍的帕坦族人和俾路支族人,他们保持着传统的地方民族风格和个性,他们的骨子里充满了好斗的基因。所以我这样的眼神很容易引起矛盾,甚至激化成争斗,而这是我不希望发生的。

下午,我走进一家饭馆,然后捡了一个相对偏僻的位置坐了下来。饭馆伙计是一个留着小胡子的身材瘦小的年轻人,他穿着长裤短衫,头上像镇上所有的男人一样缠着头巾。

他走到我的身边,叽哩呜噜地对我说了一些什么,可是我听懂。我看看他,揣测他的意思应该是在问我要吃些什么,于是指指坐在不远处的一人的餐盘,告诉他我要跟那个人一样的饭食。坐在那边的男人看我用手指他,马上凶狠地瞪了我一眼。我友善的冲他笑笑,向他表示我对他没有恶意。饭馆伙计,看出了那个人对我的不友善,于是马上冲着那个说了些什么,那人听了饭馆伙计的劝说,马上转换了表情并冲我也淡淡一笑。

过了一会,饭馆伙计端来一盘手抓饭、一碟马肉肠子和一碗酸奶汤。我差不多有一天没有吃东西了,起先并没有觉得饿,可是一看到这美味的饭食,肚子立刻就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

我先喝了一口酸奶汤,那味道又鲜又甜又酸非常得好,这更加勾起了我的食欲。可是,就当我准备敞开肚皮大吃一顿的时候,从饭馆外突然冲进两三个背枪的汉子。他们叽哩咕噜地边走边嚷叫着,最后坐在了我的旁边。这让我生出一份不祥的预感。

他们没有留意到我这个异族人,只顾自己聊天。我看他们面目凶狠知道都不是什么好人,于是准备快些吃完,然后离开这里。可就在我刚刚抓起一撮米饭准备放进嘴里的时候,从饭馆外又跑进了一个满脸杀气的家伙。那个家伙直接跑到坐在我旁边的一个汉子旁边,然后在未等那个汉子做出任何反应的时候,他就碰的一枪打穿了他的脑袋。霎时,血浆飞溅……血浆溅到了我的脸上、身上和饭里,令我为之一怔。

其他两个汉子迅速做出反应,举起枪跟那个家伙械斗了起来。我看着溅满鲜血的手抓饭,脑袋一下子懵了……“啊……”仅刹那间的呆木之后,我大吼一声,掀翻桌子,然后从身上拨出手枪,并纵步跑出饭馆。

此时,从街道一头又跑来两伙子持枪的暴徒。他们中一伙子在前面跑,一伙子在后面追,枪声开始越来越密集,流弹纷飞。

我用一处短墙作为掩体,紧张地观察着他们的动向。暴徒们越大越激烈,周边群众吓得乱跑乱撞。

“孩子,小心!”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大哭着裹在人群中奔跑,眼看就要被人撞倒。我冲他大叫一声,并冲出掩体向他跑去。我利用强壮的身体顶住杂乱人群的冲击,一鼓作气冲到了男孩儿身旁,一把将他拎起拦里了怀里,并迅速向安全地点转移。

轰……嗒嗒嗒……啊……哈哈……

枪声、爆炸声、暴徒的冷酷笑声、人们的哀嚎声响作一团。我的耳畔尽是嘈杂……混乱中我护住男孩儿,冲进一座矮房,我将男孩儿放下,对着不停哭泣的他说:“孩子,别怕,叔叔会保护你的!”男孩儿显然听不懂我在说什么,还是一个劲儿地哭。我无奈只能把他护在身体内侧,自己则透过窗户观察外面的情况。

啪嗒……不知何人,突然从外面扔进一颗手雷。

“不好!”我大喊一声,抱起男孩儿翻窗冲出矮屋。轰得一声,就在我们刚刚冲出矮屋后,手雷炸响,矮屋被炸平。

惊魂未定之际,我隐约感到身后有一个暴徒在举枪向我瞄准。我顾不得多想,随手把男孩儿往边上一推,然后迅速转身向那个暴徒射击。暴徒中枪倒下,可是他却在倒下的最后时刻一扣扳机,向我这边乱打了一梭子子弹。我就地翻滚,躲过他的子弹,可是那男孩儿却不幸中弹。

我再次开枪彻底将暴徒击毙,然后跑到男孩儿身边,一把压住他正在汩汩冒血的伤口。看着男孩儿气息越来越微弱,我的心就像刀割一们疼。“为什么!”我自己问着自己:“为什么这样一个幼小的生命,要遭到这样泯灭人性的残害。”

我抱起男孩儿,吼叫着开着枪再次转移。我疯狂地奔跑着,只是奔跑不做其他的,因为我现在只想找个地方救活这个孩子。

夜幕慢慢降临,黑夜吞噬掉了一切美好与恐怖。我怀里的男孩儿此时已经彻底僵硬了,我也不知道自己跑了有多远跑了有多久,后来累了,累得不行了……最后也不知到了哪里,昏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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