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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所城市的秋天,容易下雨。
裴临背着霍修珣还没出公园,天空就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很快脚下的秋叶都被沾湿,失去了脆吱吱的灵魂。
还好公园门口有出租车在等客。
霍修珣一直最讨厌雨天。
似乎只要下雨,就注定没好事。
据说当年,他那个血缘上杀人犯的爸提着柴刀犯下重重血案的夜晚,整个城市就在下一场罕见的暴雨。
后来,小小的男孩浑身是伤、夺门而逃,却每次都泪眼模糊摔倒在泥泞的雨地里,被满身酒气的叔叔拖回去,重新落入那个张着血盆大口黑洞洞的屋子。
再后来,春雨细密。
少年辗转数天,火车、汽车,到了千里之外。
新建的洋气单元楼下,女人盘着棕色的长发,一身类似旗袍的玫红新衣,微笑跟背着书包的豆丁大可爱女儿与西装笔挺的老公告别。
她是那样的温柔,理想中妈妈的模样。
可回归头看到他时,她却是极端惊愕,害怕,脸色惨白。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找各种蹩脚的借口、低声下气求他赶紧离开,似乎生怕摆脱多年的噩梦又重新缠到身上。
于是他点点头,走了。
那一天,汽车晚点,火车晚点。他滞留在车站,百无聊赖看着春雨里枝头嫩叶抽出的绿色新芽。
突然想起他竟然忘记告诉她,她其实不必怕。
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留下,也没有想要破坏她的生活,他只不过是单纯想要看看她。
从未见过,才想要看看。
高中毕业的那天也下了小雨。
裴临那天穿得很正式,全身上下一丝不苟精致到袖口。
他带了伞又有车接,却还是不忘用修长的手指细心地将名校的录取通知书在防水文件夹里,整整封了两层。
裴临十八岁,已是严谨认真。
从那以后,一年又一年,少年变成男人。有些人则像一个耐心又绝望的猎人,蹲守着,眼睁睁看着男人日臻成熟,越发的香甜诱人。
他不在国内,却知道裴教授爱穿慵懒随性白衬衫,更知道他偶尔换成黑色时的反差诱惑。
裴教授的休闲装不多,却懂得搭配,普通的衣服总能被他穿出不一样的味道。
裴教授永远穿正装最帅。
把头发梳上去,露出敞亮的额,西装扣子解开两颗,领口若隐若现锁骨的弧度。精致的袖扣闪耀,映衬着骨节分明的手指诱人,金属框眼睛下淡漠的双眼禁欲气质十足。
人类这种生物,天性本贱。
喜欢美好的事物,可骨子里又总压抑不住熊熊燃烧着的恶劣,与蠢蠢欲动破坏欲。
又或许,只是他自己不正常——
才会一次一次肖想,总有一天,他要把那道貌岸然的男人狠狠压倒,扯掉他装模作样的领带,撕碎他一本正经的西装,揉乱他一丝不苟的额发。
让他恐惧,让他露出慌乱和破绽。让他发抖,让他无能狂怒,一口狠狠咬过来。
他就也咬回去。
牙尖破开修长颈子,品尝温暖跳动的小血管,吸吮里面的青涩的甘酸甜美,让他发出喑哑的呻|吟声,耳鬓厮磨。
裴教授不会让着他,会和他拼命互相撕咬,像最原始的野兽一般。
直到气喘吁吁,直到双双筋疲力尽。直到温暖的血,灼热的□□,全部翻滚纠缠在一起。
他肖想了很多年。
却没想到时间却戛然而止,在那片下着细微小雨,阴沉倒腾的黑色海上。
雨落在脸上,冰冷,黏腻,刺骨,滚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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