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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叫做秦爱阳。
那年我二十来岁,单身,有着稳定的工作——是一个宠物会所的训犬师。
我很喜欢小动物,尤其是狗。我认为它们的忠诚可以盖过世间的一切动物,甚至是人。
那些可爱的小狗狗们眼神里头带着灵动。
很多狗狗都是聪明的,在我看来不存在所谓智商低的狗,它们只是性格不一样罢了。あ七^八中文ヤ~⑧~1~ωωω.78z*w.còм
我住的那地方的房东是我铁哥们,他也挺喜欢狗的,不过他较为喜欢吉娃娃或者博美那一类小型犬,而我比较喜欢的是大麦町或者德牧一类的中大型犬。
在我们多次协商之后,我和他凑钱在一个朋友的朋友手上弄了一条德牧。他那个朋友的朋友养的是母狗,生了许多崽儿。
在我朋友的恶趣味之下,我们给那条小德牧取名为“花猪”。
花猪活泼可爱,而且很通人性,本来隔壁住着的一位老婆婆很怕大狗,但她和我们的花猪搞熟了之后,竟然也渐渐喜欢上了狗——据说她后来养了一条金毛巡回犬。
就这样,我们在这个陌生的边境小城市度过了一年。
花猪渐渐长大,它整个狗也变得更加懂事了,说明我的训练大概是有用的。
我和房东两个人经常轮流带着它出去溜。
它很快搞熟了我们家周边的地方,甚至有时可以自己出去玩一会儿再自己回来。
……
有一次,我半天没有等到它回来。
“老秦啊,你去看看吧?”房东试探着问我。
我点点头,随手揣上一片钥匙。
晚上的风有些凉意,卷起地上的空瓶子四处乱滚。
我一一找遍了花猪经常喜欢去的几个地方,从路边的小公园到某个隐蔽的灌木丛。
终于,我在路边见到了它,见到了它的最后一幕。
一个满脸通红的醉汉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用各种残忍的方式折磨着它。它本来可以反抗,但在我的训练下,它没有反抗!它就这样死了。
我热血上头,身体不受控制了。
我冲上去,夺过了那把刀,那把沾着鲜血的刀。七八中文天才一秒记住ωωω.78zω.còмм.⒎8zщ.cóм
为什么?它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你可以用这种方法来满足你的畸形欲望?!
我一刀一刀扎入了那醉汉的胸膛。
直到醉汉软绵绵地倒在地上。
我的狗,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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