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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小邹来迟(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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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奇捡到的滑板为他省下不少体力,也加快了不少脚程。

他来到目的地,并不急着寻找武器,而是先在周围绕几圈,把附近的丧尸都引到事先选定的地方,到那之后,再迅速闪身进了废弃的楼房里,在几栋建筑物中兜圈,最终凭借自己超凡的攀爬技巧,钻进管道,并神不知鬼不觉地从那里脱身。

向奇在此期间,一只保持着视频电话连通的状态,布莱恩大舅舅在电话那端一步步地指导他如何进入地下室、如何触动地面的机关、如何打开显现出来的门。

地下仓库的通道里居然还备有应急灯,灯光让他在仓库穿梭时,省了不少事。

卡多复制这座城市的时候,果然把武器也一并复制了进来。

向奇在里面最先找到的,是一箱新式的菠萝型手雷,使用时,要先卸掉保险夹,拔出保险销,然后再弹开保险杆,两秒之内扔出去,它的杀伤范围在五米左右,而且爆炸后碎片多,杀伤力强,用来对付密集扎堆时的丧尸,是再好不过的武器。

向奇在玻璃架子上发现了不少的惊喜,几把冲锋形格洛克手枪,一挺重机枪,几大箱子弹,此外,他还找到一根三米长的皮绳、一双搏击手套,还有一副夜视眼镜。

除了前两样,最后那东西的用途不大,因为幽冥城并没有黑夜,一直处于阴沉晦暗的白天状态,但有备无患,向奇还是直接戴上,当护目镜或是用来摆酷都行。

他将两把砍骨刀系在皮绳的两端,简单地改装成中程攻击武器,如此一来,他就不用再被丧尸肉酱喷溅到的问题所困扰。

这间地下仓库无疑是最安全的栖身之所,找到了这个地方,向奇就不需要再像前两天那样,休息时,还得提心吊胆地提防着那些不休不眠的丧尸,今天可以安安稳稳地在这里睡上一觉。但在那之前,他打算先把今天两千个命魂的任务完成了,

向奇从木箱里拿出十几颗手雷,连同三十个格洛克子弹的弹匣一起装进军用背包,背到背上后,提起唯一的重机枪并拖着子弹带走了出去。

自从他五岁时遇到的绑架事件之后,几乎每年都会花上个把月时间练习格斗、射击等战地技能,由布莱恩舅舅旗下的顶级精英指导,所以这类东西现在用来倒也不觉生涩,只是第一次应用在实战上,他怎么地也得先练练手,找找感觉。

向奇直接找头顶找了个好位置,架起机枪,先趴伏在天台顶上对着楼下游荡的丧尸玩点射,权当练习。

丧尸的要害在头部,向奇占据楼台制高点,居高临下是最理想的爆头方式,而且据他所知,他手中的这款格洛克子弹其实是一种散弹,在击入目标体内之后,其中的散弹会分散开来,扩大伤害范围。这也是战地了的大兵们宁愿被ak47击中,也不想挨这种子弹,因为后者的取弹手术更加繁琐,也更加危险。

向奇稍微小试一番,一分钟便轻松放倒了三十来个丧尸,这是他此前一个多小时累死累活才拼到的战果,而且还要被恶臭的污血和肉酱喷溅一身。

由于手枪没有安装消声器,附近的丧尸听闻动静,都向这一带靠拢。向奇也不怕自己被暴露目标,反而站起身,冲它们吹了个清哨,待得一撮撮变成一堆堆之后,直接扔几颗手雷下去,将下面的东西炸得七零八碎,零落的尸块四处飞散。

两个半小时下来,就完成了今天的任务,可谓战绩辉煌。

少年感受着结界反映到意识里的数字不停地变化,兴奋得难以自抑,在今天之内集齐五千个命魂完全不成问题。

向奇正杀得起劲,忽然感觉后背一阵寒意,猛然回身,把枪头指向身后,就见一人高举双手,做投降的姿势,并用英语大声说道:“别开枪,我是人类。”

非常熟悉的声音!

待双方回过神,都不由得一愣,继而异口同声问:“怎么是你?”

原来,被枪声和手雷爆炸声引过来的,不只是丧尸,还有藏匿在附近的人类。而这人类不是别人,正是自幼同他一块儿长大的。

这家伙是继他们家七个女儿之后,大家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的唯一一个宝贝儿子,所以取名来迟。邹来迟家境富裕,外表阳光帅气、智商情商都非常高,从幼儿园开始就能文能武,初中一年级就轻轻松松地混进学生会,第二年当上了学生会会长,此后到了高中部,依然占据着同样的位置。在外人眼里,他是完美得无可挑剔的天之骄子,倒追他的女孩子队伍排到了九条街,只可惜,他腹黑的特质,也就有向奇这个跟他有着幼儿园开裆裤交情的发小才能看透。

只是,向奇记得自己最后一次见他时,他是在精神疗养院里待着的,怎会出现在这里?

“你怎么会在这里?这一年来为什么没跟大家联系?你知不知道大家找你都快找疯了?”邹来迟朝他过来,“外面都在传你被秘密案团伙给撕票了,谢天谢地,你还活着,真是太好了。”

两人走近,碰了下拳头,继而来个热情的拥抱。

“你也是,见到你病愈,我也很开心。”

邹来迟在一年半以前,因目睹了心爱之人在自己面前死去的一幕,神经大受刺激,他的家人不得不将他送进精神疗养院,向奇在失踪前,基本上每天都有去看望他,现在见他康复了,打从心底替他高兴。

二人相拥过后,邹来迟无比感慨地拍拍他的肩头,尽管此时有许多话想说,但这里环境嘈杂,丧尸环伺,两人都明白,这里不是叙旧的地方。

向奇给邹来迟递了一把格洛克,“拿着,这个是真家伙,比刀好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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