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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初次面对作家不知所措的二人(第1页)

新元历前106年,亚美利亚大陆南方。

利维坦王国立于大地。

为了增强号召力,并且得到足够的劳工建设王国,雷德·金开始积极和赛吉雅人、亚利桑人通婚。

他们掠夺了整个玛索文明的财富,即便是脑袋不好使的赛吉雅人也清楚,跟着克裔有肉吃,还有好玩的。

利维坦王国的首都定在亚美利亚大陆东南部沿海地区的索克齐思特——这个名字太长,被雷德改为达尔郡(CityofDeal)。

王宫暂时建立在玛索文明的白色金字塔王宫中,距离达尔郡中心十五公里远,雷德将其改名为铂金宫,因为他的头发是铂金宫的,不过私下里,大家都喜欢叫白宫。

雷德按照贵族制度,对手下进行赏赐封爵,所有克裔都成为了有着自己船港、庄园的地主,在这个时代,雷德直接带来了文艺复兴期间的骑士领主制度,让克裔作为最纯粹的战争骑士,向他一人效忠。

爱德华被任命为宰相,毕竟识字的人真不多,他们还需要更多的知识分子和工匠。

不过在那之前,他们首先要做的,是把血淋淋的街道、城市、巷口,全部清扫干净,不然到处都是玛索的尸体,迟早要闹瘟疫。

虽然雷德给予了克裔荣耀和财富,但真正让他们死心塌地臣服于雷德的,是他的实力。

雷德·金坐在玛索股海堆砌的王座上,他把玩着女王的下颌酒樽。

现在的他,身高二百八十九公尺,巨剑搭在他膝盖上,和单手剑没有什么区别。

杀戮了大量的玛姬神拥者后,烙印已经汲取了对方的神力,他体内近百分之七十的血液都被神化,皮肤隐隐浮现出和圣骸骑士相似的瓷质感。

神族一大特征,便是瓷质的肌肤,血肉自成铠甲。凡人的刀剑已经无法刺破他的皮肤,即便是兽人大弓,打在他身上连白痕都留不下来。

至于他屠戮了多少玛索?记不清楚了,除了活埋坑杀,引河水倒灌城池淹没的七八万,亲手杀掉的……三万八?

没那么多,但三万还是有的。

颚切宝剑浸透了鲜血,彻底变得漆黑无光,浓厚的鲜血味儿怎么也散不掉。

“到了这一步,我的肉体力量,至少是力量型职业者的重锻二次,按说,已经可以去挑战玛姬了,但这样不太稳妥,神具有神性,不可被凡物杀死,必须得想些办法。”

雷德·金敲着王座的扶手,开始计划下一步的战斗:

“我已经消灭了整个玛索文明,玛姬肯定会对我实施报复。”

“比起来等到玛姬派来大军侵袭我,把王国的基业毁于一旦,在废墟上重建,不如我带点精兵,前去新海纳斯挑战玛姬更为妥当。”

比起来在这椅子上坐着,雷德·金发现自己还是更喜欢亲自去劫掠夺走宝物。

“不过,我的生命还有五条,选拔战士也需要一点时间。”

雷德看向金字塔外的山脉,那一座座扬起锋芒,棱角峥嵘的群山,仿佛是巨龙伸出的利爪。

“恐龙人如今也在我的麾下,其中不少人还都目击过大地龙人现身。”

“已经是时候去狩猎龙人……完成我的实验。”

他派出人去搜集情报,自己则在铂金宫和爱德华等人商量如何将自己的意志传递到亚美利亚每一寸土地,包括地图测绘等任务,都必须提上日程。

爱德华脑子不差,反正比其他克裔好得多,最关键是他和雷德关系最铁,他提议一边重用赛吉雅人,一边努力将克裔和赛吉雅人、亚利桑人结合,融合成一个新的民族。

“依我看来,赛吉雅人比我们强壮,亚利桑人比我们更聪明,最关键是,与赛吉雅人结合诞下的后裔,只需要三年就能够比成人更高更壮,我们最需要军队,更多的军队。”

爱德华的建议正中雷德下怀,倒不如说俩人的思维比较像。

“你这么一说,我觉得确实可以去考虑迎娶几位妻子,诞下不同的子嗣,看看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雷德对于生殖欲望不高,但是他对于实验很感兴趣。

他某种程度上,如今也可以称之为神裔,趁着繁育能力还没有遗弃掉,他也想看看能不能得到一些很强大的子嗣。

最豪赘婿陆枫  末日我有一座超级农庄  魔道祖师[重生]  重生嫁给死对头后他变成了病娇  洪荒之我书院院长平平无奇  星际第一火葬场  洪荒:阐教首徒  青元仙路  金龙绝不苟且偷生  少帅临门陈宁  我的网恋女友不可能是校花  洪荒:开局夺舍了通天教主  我师父不可能坑我  原来我这么有钱  我们的奇幻生活  7868  荒天仙域君家  重生后我嫁了未婚夫的皇叔  真灵门阀  我是异界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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