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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奚逢的目光明明很涣散,身体也很虚弱的样子,但现在竟然与刚才截然不同。让丧尸王觉得,刚才的一切不过是他的幻觉。
见已无异样,丧尸王不好再提文章,便只好作罢。
而在他这不知道的角落里,奚逢用兜里的匕首在自己手心悄悄划了一道。血液丝丝绵绵从掌心渗出的时候,疼痛作祟,他的意识才被自己强拉回来了。
而系统用丧尸形态掩饰他的血液气味,这才蒙混过了一关。
次日下午,是立秋。
丧尸王采取了奚逢的计划,安排奚逢带着一群小丧尸去镇上的各个超市、便利店蹲点。
镇上还存活的人类并不多,但丧尸王似是对人类厌恶至深一般,一个人类也不想放过,奚逢倒是对他的过去也产生了一些好奇。
与奚逢同行的还有豆芽菜,和其他几只丧尸。豆芽菜在那次受到黑暗料理的刺激后,已经会说一些简单的词语。他虽然瘦巴巴的,胆子还很小,但在某些方面比较细心。
奚逢领着他们找到镇上一家比较小的便利店,毕竟大型超市太招眼了,如果他是逃难的人类,缺粮时一定是优先找那些比较隐蔽的、不怎么引人注意的店里去找吃的。
只是,那家便利店的玻璃门已经被砸开了,里面的灯泡还在呲呲闪烁着,看起来有些阴森森的。豆芽菜仰起头,在空气间嗅了嗅:“血。血……”
他磕磕巴巴地说着,示意那家便利店里有浓烈的血腥味,而有血腥的地方往往都有人类存在过的痕迹。
奚逢:“我去这家,你们换其他家吧,我们待会在这里汇合。”
商量好各自的路线后,奚逢推开便利店摇摇欲坠的玻璃门,走了进去。
进入便利店后,里面显得更加阴森了。这家便利店显然已经被洗劫过几回,货架上的很多吃食都已不见。
走在瓷砖地上时,鞋底下面都黏糊糊的。奚逢低头看了看,地上已经晕染开一大片血迹,像是盈着一个小血泊似的,血腥味刺鼻。
还有断掉的手指头,静静地躺在血泊之中。
他的目光顺着血泊蔓延而开的方向望去,注意到在血泊尽头处,是一个货架,而货架底下放着一个破旧的钱包。
奚逢走过去,拾起那个破旧的钱包,打开看了眼。
在目光掠过钱包里夹着的一张的照片时,他的眼底划过诧异。
照片里,是一个黑发黑瞳的青年,他的面容很立体,丹凤眼,轮廓有着种刀削般的锋利。目光注视着前方时,眼睛里很冷,像是盛着凛冬时间里化不散的寒冰。薄唇抿着,他好像永远是这般冷漠无情的。
照片里的人竟是……
丧尸王!
只是照片里的他额角和太阳穴处,没有像丧尸那般延伸出细密的紫青色血管,皮肤也不像丧尸般白里透着青色。照片里的他肤色更倾向于健康的白皙。
由目前的线索可知,丧尸王在成为丧尸王之前是人类。
看来他的身世和这家便利店、或者来过这家便利店的某个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
半个小时前,“叮铃铃”盛世便利店前的风铃被风吹响。
8岁的随青,带着他6岁的妹妹随红到了这家便利店。他们的父母已经被丧尸咬死,而他们身上也因为被丧尸一路追赶着四处逃难,衣服都变得脏兮兮破破烂烂的,像是两个落魄的小乞丐。
他们已经快三天没吃过任何东西了,饿得想要啃树皮。
然而他们经过的便利店不是早已被洗劫一空,就是撞上丧尸,再不就是遇到一些抢食的大人,他们根本抢不过那些成年人。随青的额角都因为被他们推开而撞上柜台,流出一道蜿蜒的血痕,把随红吓得嗷嗷哭了好久。
他们逃了好久,总算找到便利店,里面很空,没有其他人,货架上还有几瓶过期的饮料、两袋话梅糖和一包泡面。
随青找到椅子,爬上椅子,才勉强够到货架上的其中一瓶阿萨姆,他胖胖的手指又够了够,就快要将那瓶饮料拿下来时。
然而,下一秒——
“啊!”随青整个人直接从椅子上摔了下来,右手小臂都被摔骨折了,白森森的骨骼顶着皮肤都快要戳出来,额间布着汗,浑身痛得直发抖。
竟是一个大块头、脸上带着刀疤的男人直接踹翻了随青的板凳。刀疤男声线很粗:“臭小子,你也配拿这里的喝的,这一个镇子的吃的现在都是老子一个人的,你他妈滚一边去!”
果然又是类似的剧情重演了。
但真的好饿好饿。
随青伸出两个小指头,悄悄捏了捏刀疤男的衣角,求道:“叔叔,给我妹妹一颗话梅糖就行。救救您了!我们已经好多天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
说到这里,他的眼睛红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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