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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瑾在桌面、床单、床头柜上跳跃几下就冲出了房间,还不忘把房门关上。但是在乱糟糟的茶几上摸索钥匙的时候,大李已经不知用什么方法打开了房门,蹒跚的奔向茶几。意瑾赶紧掉转方向,却感觉肩头一阵刺痛。
抬手去摸刺痛的地方,痛觉更加清晰了,手指上有带下来的血迹。
原来自己一开始就被咬了。
明天早上大概就也会变成大李这样吧?
心里凉了一截,但是求生本能依然驱使着他打开门锁,冲了出去。
握着钥匙的右手不停的颤抖,那手上还沾着血迹。
大李在里面使劲的砸门,不停的砸。刚才他们争斗的时候,噪音一定不小,但是这里的居民们竟然都睡的很熟,清一色的防盗门关的严严实实,也关的安安静静。
掏出手机再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五点了。
03 感染
那台灯的的确确是砸在了大李头上,碎玻璃也的的确确是划坏了大李的脑门。但是那一条条参差不齐、豁开的伤口里,却没有血液渗出,只是能看见里面露出来的肉。
就像是菜市场里一条条分割、码好,称斤论两算的猪肉一样,毫无生气。
大李没有发疯,大李已经死了。
肩膀上的伤口连着脖子上的一根筋,意瑾可以听见自己血管“突突”的跳动声,后脊背也僵痛着难受。他鼓起勇气再去触摸那伤口:伤口的周围整个鼓了起来,只有创口深深凹进去,四处都是滑腻腻的血液,手指一碰到血液就被紧紧包覆着,指尖再也感受不到其他的东西。伤口整个呈纺锤形,纺锤形的一个尖角处,是一块只连着一层皮的肉块。他已经分不清楚这肉块到底该是有多大,只是用颤抖的手指轻轻的捏着那块肉,已经几乎完全脱离自己身体的一块肉。又有血涌向自己的手心,他抓起那累赘的肉块,轻轻一拽。
“啊!”意瑾痛呼一声,赶紧缩回手来。
痛!要死的痛!
他点亮手机,接着微弱的光照着自己的手。
不知道是光照不足,还是什么原因,他发现自己的血是黑色的。
他将光再靠近一些,又把血迹在手掌上薄薄的抹匀:不是暗红色,是黑色。
很明显,自己被感染了。就像那个突然闯入夜市的疯子,就像已经变成尸体但依然疯狂的大李那样。大李咬伤了他的肩膀,病毒就随着伤口进入了自己的身体,现在它正随着血液在自己的体内传播,将自己身体的里的细胞一个一个的转化,慢慢的,血液凝固,肌肉僵硬,意识会逐渐涣散,自己就会变成跟他们一样的疯子。
血迹因为干涸而变得粘手,意瑾却管不了这些了,他又将手搭上自己的肩膀,捏起那块藕断丝连的碎肉,就是猛的一扯。
这次他却没有尖叫,似乎疼痛已经没有那么剧烈了。
因为失血,大脑的意识开始涣散。他踉踉跄跄的从地上爬起来,漫无目的的走上街头……
从破旧的楼梯间的窗口望去,太阳正在慢慢的升起来。那是一种特别缓慢的节奏,就好像人的一生就是这么升起然后又落下的。就在此刻,拖着沉重步伐的意瑾似乎突然理解了那位午夜在荒无人烟的马路上游荡的疯子的心情。
失败的人生即将以一种可笑的方式结束,不再有其他转机,除了等待,不再有其他结果,除了死亡。
意瑾忽然觉得自己很开心,开心到想要唱首歌。
“Through early morning fog i see; visions of the things to be。 The pains that withheld for me; i realize and i can see……”唱着唱着,就咯咯咯笑了起来。
欢快的唱着一首英文歌的青年,穿着一身涂满暗红色血迹的破烂上衣,像喝醉了一样的向前走着。
当福老板撑着伞走在晨曦中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青年丝毫没有察觉到前面有什么东西,笔直笔直的就朝福老板撞过来。
福老板的伞被他撞倒了,在地上无奈的咕噜噜打转。早晨的太阳朝福老板直射过来,刺得福老板睁不开眼睛。而那个始作俑者,倒地之后因为体力不支再也没有爬起来。
“你怎么了?”福老板蹲下身子,摇晃了一下那人的肩膀,没有叫醒这人,倒是感觉到冰凉的血液沾了自己一手。这才发现,这人肩膀上有一个很深的伤口,掉了一块肉,就像被人用牙生生咬掉的一样。想起司机说过,那晚有一个怪人在马路边游荡,牙齿缝里有暗红色的肉块。
看来这个孩子已经被咬了,福老板暗自一声叹息。
抬头再看那太阳,已经快要完全升起了,小镇即将从沉睡中苏醒。要是让别人看见这孩子,肯定会引起一场慌乱。到时候,这个孩子怕是只有死路一条了。想到这里,也不管以后怎么办了,福老板下定了决心,把这孩子带回了自己的家。
福老板的家住在小镇边缘的工业区附近。到这边来的人比较少,环境也算幽静。这样的话,即使在白天,也可以睡个好觉。福老板的一些生活习惯与常人不太相似:他昼伏夜出,每到夜晚就特别精神,但是到了白天也会呵欠连天;他讨厌阳光,因为电灯的光跟阳光类似,他也讨厌电灯,但是如果是像蜡烛那样的低瓦数白炽灯,他也不拒绝。所以为了保证室内的采光正常,他在每一个窗户上都装了厚厚的遮光布;他怕暖,喜欢寒冷,每到夏天,都要在室内打足了空调,即使在南方阴冷的冬天,他依然只穿着一件薄薄的外套,露出洋人高大结实的身材。尽管如此,福老板却是个好人。买卖公平,心地善良并且见义勇为。
回到家之后,福老板点亮一盏小灯,将捡来的孩子放在铺着毯子的地板上。那孩子因为失血过多而晕厥,到现在都没有醒过来,偶尔会抽搐一下,那是因为发烧而不自觉的痉挛。福老板用自己冰凉的手碰了碰孩子的额头,温度很高。
自从出租车司机闲聊的那晚他已经意识到,小镇上将要有事情发生。见到那孩子的伤口的那一刻,福老板甚至没有感到惊讶。那的确是被僵尸咬伤的。僵尸病毒随着僵尸的唾液和血液传播进伤者的血液,伤者于是成为了病毒的感染者。这种病毒传播速度极快,也极其高效:被僵尸咬伤的伤口不会愈合,直至感染者血液流尽。感染病毒一个小时左右,开始出现严重的高烧症状,感染者完全丧失行动能力;感染病毒大约三至五个小时左右,感染者就会因为高烧与失血过度而死亡;死亡后的身体已经完全失去了活力,尸体开始腐烂、血液已经流干,但是病毒依然顽固的占领着死者的脑部,开始进行疯狂的繁殖,死后一个小时,死者重新苏醒。不是作为人类,而是作为没有意识,只懂得饥饿的啃食人类的僵尸。
眼前的孩子已经出现了严重的高烧症状,再过不久就算不断气,也没法治了。
血衣粘着皮肤,福老板只能将那孩子血迹斑斑的衣服撕成一条条的,再将他翻了个身背朝上,用双手挤压那些受伤的皮肉,将里面黑色的液体完全挤掉。他的力气很大,原本已经没有什么新鲜血液的伤口被这么一挤压,又涌出很多黑色的血出来,直到血液重新变成了殷红色。然后又用刀把那些腐肉剜了,用绷带包扎好。
收拾完这些,才将孩子放到自己的床上。又去拿了一把匕首,割破手腕放出一玻璃杯的鲜血来,让孩子喝下。
意瑾在高烧中模模糊糊的意识到有人拿着血腥味很重的东西喂他。血腥味刺激着他的鼻子,刺激着他的大脑,让他很厌恶。但同时,那味道又诱惑着味蕾,诱惑着他的身体,让他很渴望。身体和大脑严重的分歧,在这种混乱中,他喝到了第一口鲜血。恩……味道还不错。就像吃巧克力一样,甜甜的,但是有点腻。意瑾下意识的将沾在嘴唇上的血也舔干净。“好喝吧?”有个声音说,意瑾喉咙里呜咽着“嗯”了一声,第二口血又送到了嘴边。鬼使神差的,意瑾的大脑里忽然闪过“吃啥补啥”这句话,似乎自己失血过多就应该喝点血来补充,顺理成章。就像婴儿被母亲哺育一样,意瑾觉得自己很满足,甚至像婴儿那样将双手蜷曲在胸口,保护着母亲的乳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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